形成之诉(关于形成之诉的简要介绍)
关于形成之诉,有许多人不了解,那么下面来看看小程对形成之诉的相关介绍。
形成之诉
1、要说明诉讼标的、诉讼请求、诉的分类三者之间的关系,我们首先要厘清这三个概念。
2、一、诉讼标的是指当事人发生争议并要求法院作出裁判的民事实体法律关系。
3、二、诉讼请求是指原告基于该诉讼标的要求法院作出特定的判决。
4、三、诉的分类包括三种:确认之诉、给付之诉、形成之诉。
5、(1)确认之诉是指请求确认与被告间是否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确认之诉又分为积极确认与消极确认。
6、所谓积极确认之诉,是要求法院确认法律关系存在或有效;而消极确认之诉,是要求法院确认法律关系不存在或无效。
7、(2)给付之诉,是指要求判令被告履行义务,既有财物的给付又有行为的给付。
8、(3)形成之诉,要求法院改变或消灭既存的民事法律关系,又称变更之诉。
9、综上所述,诉讼标的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即民事法律关系。
10、基于这个诉讼标的,原告可以提出若干诉讼请求;而诉讼请求的不同,又可能导致诉的性质即诉的分类不同。
11、举例说明:张三将房子租给了李四,但李四拒不支付租金,于是张三便起诉李四要求支付租金3千元。
12、后来,张三又觉得李四此人太不靠谱,以后肯定麻烦不断;便说我自认倒霉、不要租金了,但要解除租赁合同。
13、分析可得:案例中的诉讼标的是租赁合同关系,诉讼请求一开始是支付租金3千元,后来变更为解除合同。
14、其中,请求支付租金,是给付之诉;请求解除合同是形成之诉,即要求法院消灭既存的租赁合同关系。
以上就是关于形成之诉的全部内容,希望能够有助于大家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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