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地是什么意思(长期居住地是什么意思)
有人对居住的意义(长期居住的意义是什么)感到不解。让肖剑谈谈生活在这里意味着什么。
1.现居住地是指你到目前为止居住的地方。住所是公民连续居住一定合理时间的场所。
2.民法上的居住地不同于惯常居住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2015)》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双方离开居住地一年以上的,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可见,住所的成立并不需要达到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满一年的标准,但仍需要居住一定的合理期限。具体时间会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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