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约是什么意思(免于发出要约是什么意思)

2022-11-09 10:16:22

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要约是什么意思(免于要约是什么意思)。接下来,让小静来说说什么是offer。

1.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合同条件,希望对方接受。发出要约的一方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一方称为受要约人。

2.要约不同于事实行为。作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要约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都具有约束力。特别是要约人必须在要约的有效期内受要约内容的约束。要约发出后,未经受要约人同意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撤回、撤销或者变更要约的内容。

3.要约不同于法律行为。一方面,要约是要约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得到受要约人的承诺,才能产生要约人所期望的法律效力(即合同的成立);法律行为既包括单方意思表示,也包括双方和多方的一致意思表示,可以直接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力。另一方面,要约作为一种意思表示,其约束力仅体现在“禁止反言”上,即不得擅自撤回、撤销或变更,不能直接产生设定权利义务的法律效力;而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要件,旨在设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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